Perfil de 豆土豆--爱他就如他所是,而非你所想FotosBlogListasMás ![]() | Ayuda |
|
10/10/2008 ZT: 扫盲!10分钟让你全面了解当前世界金融危机!PS: 看了不如不看,果然是难得糊涂啊。不过,公主等人啊,米国的1没有别墅到底怎么回事啊。你们不考虑买一个来耍耍?
对金融危机最普遍的官方解释是次贷问题,然而次贷总共不过几千亿,而美国政府救市资金早已到了万亿以上,为什么危机还是看不到头?有文章指出危机的根源是金融机构采用“杠杆”交易;另一些专家指出金融危机的背后是62万亿的信用违约掉期(Credit Default Swap, CDS)。那么,次贷,杠杆和CDS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它们之间通过什么样的相互作用产生了今天的金融危机?在众多的金融危机分析文章中,始终没有看到对这些问题的简单明了的解释。本文试图通过自己的理解为这些问题提供一个答案,为通俗易懂起见,我们使用了几个假想的例子。有不恰当之处欢迎批评讨论。 一。杠杆。目前,许多投资银行为了赚取暴利,采用20-30倍杠杆操作,假设一个银行A自身资产为30亿,30倍杠杆就是900亿。也就是说,这个银行A 以 30亿资产为抵押去借900亿的资金用于投资,假如投资盈利5%,那么A就获得45亿的盈利,相对于A自身资产而言,这是150%的暴利。反过来,假如投资亏损5%,那么银行A赔光了自己的全部资产还欠15亿。 二。CDS合同。由于杠杆操作高风险,所以按照正常的规定,银行不运行进行这样的冒险操作。所以就有人想出一个办法,把杠杆投资拿去做“保险”。这种保险就叫CDS。比如,银行A为了逃避杠杆风险就找到了机构B。机构B可能是另一家银行,也可能是保险公司,诸如此类。A对B说,你帮我的贷款做违约保险怎么样,我每年付你保险费5千万,连续10年,总共5亿,假如我的投资没有违约,那么这笔保险费你就白拿了,假如违约,你要为我赔偿。A想,如果不违约,我可以赚45亿,这里面拿出5亿用来做保险,我还能净赚40亿。如果有违约,反正有保险来赔。所以对A而言这是一笔只赚不赔的生意。B是一个精明的人,没有立即答应A的邀请,而是回去做了一个统计分析,发现违约的情况不到1%。如果做一百家的生意,总计可以拿到500亿的保险金,如果其中一家违约,赔偿额最多不过50亿,即使两家违约,还能赚400亿。A,B双方都认为这笔买卖对自己有利,因此立即拍板成交,皆大欢喜。 三。CDS市场。B做了这笔保险生意之后,C在旁边眼红了。C就跑到B那边说,你把这100个CDS卖给我怎么样,每个合同给你2亿,总共200亿。B 想,我的400亿要10年才能拿到,现在一转手就有200亿,而且没有风险,何乐而不为,因此B和C马上就成交了。这样一来,CDS就像股票一样流到了金融市场之上,可以交易和买卖。实际上C拿到这批CDS之后,并不想等上10年再收取200亿,而是把它挂牌出售,标价220亿;D看到这个产品,算了一下,400亿减去220亿,还有180亿可赚,这是“原始股”,不算贵,立即买了下来。一转手,C赚了20 亿。从此以后,这些CDS就在市场上反复的抄,现在CDS的市场总值已经抄到了62万亿美元。 四。次贷。上面 A,B,C,D,E,F....都在赚大钱,那么这些钱到底从那里冒出来的呢?从根本上说,这些钱来自A以及同A相仿的投资人的盈利。而他们的盈利大半来自美国的次级贷款。人们说次贷危机是由于把钱借给了穷人。笔者对这个说法不以为然。笔者以为,次贷主要是给了普通的美国房产投资人。这些人的经济实力本来只够买自己的一套住房,但是看到房价快速上涨,动起了房产投机的主意。他们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贷款买投资房。这类贷款利息要在8%-9%以上,凭他们自己的收入很难对付,不过他们可以继续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借钱付利息,空手套白狼。此时A很高兴,他的投资在为他赚钱;B也很高兴,市场违约率很低,保险生意可以继续做;后面的C,D,E,F等等都跟着赚钱。 五。次贷危机。房价涨到一定的程度就涨不上去了,后面没人接盘。此时房产投机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房子卖不出去,高额利息要不停的付,终于到了走头无路的一天,把房子甩给了银行。此时违约就发生了。此时A感到一丝遗憾,大钱赚不着了,不过也亏不到那里,反正有B做保险。B也不担心,反正保险已经卖给了 C。那么现在这份CDS保险在那里呢,在G手里。G刚从F手里花了300亿买下了 100个CDS,还没来得及转手,突然接到消息,这批CDS被降级,其中有20个违约,大大超出原先估计的1%到2%的违约率。每个违约要支付50亿的保险金,总共支出达1000亿。加上300亿CDS收购费,G的亏损总计达1300亿。虽然G是全美排行前10名的大机构,也经不起如此巨大的亏损。因此G 濒临倒闭。 六。金融危机。如果G倒闭,那么A花费5亿美元买的保险就泡了汤,更糟糕的是,由于A采用了杠杆原理投资,根据前面的分析,A 赔光全部资产也不够还债。因此A立即面临破产的危险。除了A之外,还有A2,A3,...,A20,统统要准备倒闭。因此G,A,A2,...,A20一起来到美国财政部长面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游说,G万万不能倒闭,它一倒闭大家都完了。财政部长心一软,就把G给国有化了,此后A,...,A20的保险金总计1000亿美元全部由美国纳税人支付。 七。美元危机。上面讲到的100个CDS的市场价是300亿。而CDS市场总值是62万亿,假设其中有10%的违约,那么就有6万亿的违约CDS。这个数字是300亿的200倍。如果说美国政府收购价值300亿的CDS之后要赔出1000 亿。那么对于剩下的那些违约CDS,美国政府就要赔出20万亿。如果不赔,就要看着A20,A21,A22等等一个接一个倒闭。无论采取什么措施,美元大贬值已经不可避免。 以上计算所用的假设和数字同实际情况会有出入,但美国金融危机的严重性无法低估。 ZT: 关于北京的限行措施ps:我转贴的。感觉现在还是开放了许多,很多言论都比较自由了。这也算是一种进步吧。总归热切的期盼能很多事情,能更进一步,而不是所谓的调查研究。
9月28号,北京市go-vern-ment公布了《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宣布从10月11日起强制五环内所有私家车按尾号每周有一天不能行驶。 我要先声明,如果规定一直保持这样下去的话,我并非被触及利益。我家车的尾号是2,将在每周二的6点到21点被限行。事实上,我单位离家仅百步之遥,老婆的单位远一些,但她不限行的时候也不喜欢开车上班,一般都是打车或是坐城铁。换句话说,就算周一到周四你都把我限行了,对我生活的影响也是很有限的。 另外一方面,我相信乘坐公共交通是城市文明化程度高的标志,我尊敬那些为了我们的城市更舒适而主动减少开车的人们,我也赞成北京采用适当提高燃油税或者提高市区内停车费等经济手段来鼓励市民减少开车。 可我坚决反对这个《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本来奥运期间搞单双号我就反对,我不知道官方媒体是哪找来那么多大妈对着镜头称赞go-vern-ment的单双号措施做得好,兑现了“绿色奥运”,为老百姓办了件好事的。我想随便有点常识的人也能明白,要是治理污染、办“绿色奥运”就靠搞单双号,那世界上随便哪个城市都能随时办一届“绿色奥运”,而除了北京,我没听说近20年来哪个奥运举办城市使出过这样给百姓带来极大不便的措施。相信北京在****时信誓旦旦许下的环境诺言,当初也不是建立在要搞单双号的假设之上,只是七年过去,常规的治理措施乏力,到最后没辙了才出此下招。 奥运期间的单双号就不必深究了,毕竟身为北京市民,奥运在自己的城市举办,go-vern-ment操办这事儿有难处,要我牺牲、要我出力,谁都想,毕竟也就俩月,能克服就克服了。 可是奥运一完,各处官方媒体就开始了舆论造势,说“有六成市民希望把限行措施继续下去,百分之九十几的市民认为限行措施是最有效的‘绿色奥运’措施”,等等。这一切预示着,go-vern-ment打算“顺应民意”把限行措施继续下去。 以下是我的质疑: 1. 这所谓的“六成市民”是怎么算出来的?要知道网上投票由于其人群的局限性和重复投票的问题,并不具有统计学价值。而我看到的最多的官方统计号称是出自北京市环保局《绿色奥运专项调查项目研究报告》,引用时仅是简单说“调查表明有六成市民…”,具体数字是什么?抽样范围是什么?统计方法是什么?既然这一次go-vern-ment这么重视民意,一说就是“应广大市民的要求”,那怎么不搞听证会?广大市民要求的事儿多了,广大市民还要求通信资费下调呢,还要求废除“城市管理者”制度呢,这些怎么就不顺应民意了?北京实行过禁放烟花爆竹,实行的那年,天天电视里播的都是市民哭着喊着控诉万恶的烟花爆竹如何夺走了亲人的双眼、如何烧掉了家里的房屋,并且强烈要求禁放的采访,后来解禁的那年,天天电视里播的都是市民热烈拥护解禁,大赞go-vern-ment以人为本。咱们北京市民有这么墙头儿草吗?什么话都被我们说了? 2. “民意”的概念在这儿被巧妙地偷换了。试想:搞个公投,让全体市民投票决定是否把北京最有钱的十家企业强行关闭,把其财产变卖然后平均分给市民,一人能分十多万,投票的结果一定没有悬念,90%都会是赞成票。可是真能这么办吗?不能,人家企业的财产你不能随便说了算。“民意”不是至高无上的吗?问题出在哪?问题就在于,“民意”需要有个前提:它不能侵犯他人的财产和权利,否则,它在哪都会变成造反的借口,土改、文革在当年不都是有“民意”的支撑吗?可那时的行动跟我们如今所倡导的《物权法》可是背道而驰。你去问路边上乘凉的大妈、去问没有车并且没打算买车的人,他当然赞成限行私家车,限行了,路上松快了,他坐的公共汽车就开得快了,而这个城市里,没车的人可能还是比有车的人多吧,于是赞成限行多于反对限行也就不足为奇。可私家车是私家车车主的财产,不是公共财产,它涉及到公共道路的使用,所以它的使用规则不是私家车主说了就算的,但也绝对不是那么简单拿给全体人民一人一票表决一下就行了的,那样的化,我们还要物权法干什么? 3. go-vern-ment应该有诚信,go-vern-ment的政策应该有连贯性,不能朝令夕改,想起一出是一出。你要是买个房,买的时候挺高兴,该交的什么印花税呀这税那税全老老实实交了,刚装修好住了没两年,go-vern-ment颁布一法令,说所有拥有自家房产的,按房产证上的尾号分五组,你每周必有一天不许在自己那房子里住,你能干吗?我买车的时候正赶上以GDP为中心的年代,go-vern-ment为了发展经济,为了增加税收,大力鼓励汽车工业发展,鼓励市民买车,把老百姓能买得起的房子全建在了郊区,让你不买车都不行。现在说限行就限行,谁退我五分之一的购车款?谁退我五分之一的车辆购置税? 4. 限行,尤其是五分之一车辆的限行真的能改善大气质量吗?别忘了,北京自打有了空气质量报告以来,差不多每天的首要污染物都是“可吸入颗粒物”而不是二氧化硫。我不是化学专家,但我也大致了解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而“可吸入颗粒物”大多来源于工厂的粉尘污染、城市工地的扬尘等途径。减少五分之一的车流一定有助于减少污染,但其实它的作用相对于它给市民带来的不便真的是微乎其微的,想必政策的制订者比我们更明白。之所以要出台这样的政策,无非是要转移公众的注意力,把这么多年来治理环境不力的责任推卸给北京的私车车主。奥运后,为了保证GDP,工厂不能关、工地不能停,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制造舆论,让百姓以为私车才是罪魁祸首,现在是限制五分之一,再不行,就说是限得不够多,得四分之一,三分之一… 5. 和私家车的限行规定一起出台的是对于“本市各级party政机关封存30%公车”的规定,而且对公车的这条还写在了私车那条的前面,这是go-vern-ment带头做榜样吗?问题是,公车又没特殊标志,怎么监督?谁知道那30%封存了没有?大街上跑的车,谁看得出来哪辆是公哪辆是私?要是真有诚意,根本不用封存,不是公车吗?咱就规定周六周日不许上街,做得到吗? 6. 最后说回到限行手段本身。它本身就是个很愚蠢的手段,你污染,你堵车,你不去反省,不去思考自己在城市规划和产业布局上的失误,反而要百姓来为你的失误埋单,还冠冕堂皇地把自己标榜成了绿色环境的使者,好像“限行”成了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什么重大发明似的。最简单的比较,东京的汽车比北京多多了,人家没限行,可是无论交通状况还是环境质量都比北京好。咱北京干的蠢事儿还少吗?为了防止白色污染,咱北京的招儿是规定市民扔塑料袋之前要打个结以便让塑料袋飞不到天上;为了改善交通,规定排量小于多少多少的汽车上不了什么什么路… 我无意做个刁民,可我有权力不满。 我什么都干不了,我写篇文章,行不行? 做人要厚道,转载请注明来自猫扑(mop.com) |
|
|